千万不要以为“洗钱”很遥远
洗钱风险“十面埋伏”
生活中一不小心
或将成为洗钱“工具人”
沦为不法分子将
“黑”钱变“白”钱的垫脚石
......
所谓洗钱就是通过各种手段将“黑”钱合法化的过程。洗钱罪的上游犯罪主要有毒品犯罪、走私犯罪、恐怖活动犯罪、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、贪污贿赂犯罪、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、金融诈骗犯罪等7类。洗钱“工具人”是一种比喻,是对帮助洗钱团伙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相关人员的统称。不少不法分子为了快速转移脏款,会雇佣人员帮其在线下曲线转移资金,有些兼职工作就是帮其买贵金属等,并许诺高额报酬,其实这些工作就是充当洗钱的“工具人”。
典型案例
1、今年5月,警方在办理刘某等非法集资案过程中,发现张某提供自己的银行卡用于收取被骗投资人的投资款,后将卡上钱取出后交给犯罪嫌疑人刘某。目前,张某涉嫌洗钱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。
2、今年4月,警方抓获施某等涉嫌洗钱的犯罪嫌疑人。经查,施某等人明知是走私柴油,仍从嫌疑人处购进,涉嫌洗钱犯罪。目前,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。
洗钱途径:
1.通过境内外银行账户过渡,使非法资金进入金融体系;
2.设立空壳公司,作为非法资金的“中转站”;
3.利用现金交易或别人的账户提现,掩盖非法资金来源;
4.通过地下钱庄,实现犯罪所得的跨境转移;
5.通过买卖股票、基金、保险或设立企业等各种投资活动,将非法资金合法化;
6.通过购买彩票、珠宝古董交易或虚假拍卖,逃避金融体系对资金流动的监管。
警方提示
洗钱手段花样百出,但万变不离其宗,不法分子要将“黑”钱洗白,得利用“工具人”的银行卡、支付账户、二维码等个人的信息实施犯罪。洗钱“工具人”或将涉嫌洗钱罪、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、犯罪所得收益罪、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。
防范洗钱陷阱,保护好自己的利益,以防成为不法分子洗钱“工具人”,做到:
★切记不可出租、出借、出售个人身份证件或银行账户等。
★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人提现。提现是犯罪分子最常采用的洗钱手法之一。有人受朋友之托或受利益诱惑,使用自己的个人账户或公司的账户为他人提现。
★在贸易过程中,要先了解对方公司的资质、签订合规合同文件、核对付款账户是否与公司同名称(拒绝第三方账号支付),出资时要有全套的出货记录。一旦发现账户被冻结时,第一时间追回货物并做报警处理。
不听不信不帮忙、多问多查多拒绝
坚决守好思想防线,及时举报以绝后患
来源:江苏警方
责任编辑:清栀